《禁止性騷擾/性侵害聲明》
◆本單位承諾,建構性騷擾防治措施,負擔起性騷擾、性侵害防治義務,並於發生性騷擾事件時,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。
◆性騷擾他人者,依法得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,利用權勢或機會性騷擾他人,得加重科處罰鍰至二分之一。
◆性侵害他人者,依刑法規定最高可處死刑、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◆遇到性騷擾、性侵害事件,請撥打110或113保護專線求助。
◆發現性騷擾、性侵害事件,需本單位立即協助處理者,請撥打本單位申訴專線:05-2536858。嘉義歡喜財神廟 關心您!